別人家事 干卿底事
Posted in 時事評論, 臥薪嘗膽 on March 12, 2008 | 46 Comments »
像我等生於上世紀的人,大部份都嘗過老媽子的「藤條燜豬肉」。不要少看這道「住家菜」,實情它殊不簡單,堪稱中國八大菜系的「主打菜」,聲明遠播,可以說,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藤條燜豬肉」。好可惜,這道「名菜」可能會因為一些無聊人多管閒事而成為歷史。
話說港大有位陳姓社工最近做過調查,發現過去一年有十八萬名兒童遭父母體罰或虐打,「反映暴力對待好普遍」。他又指出,香港近年不時發生家庭暴力案,受害人多是無辜子女,部份更因而喪命,政府應該汲取「血的教訓」,立法禁止家長體罰,以免慘劇重演。
只因部份家長虐打子女,就要立法禁止所有家長體罰,是否矯枉過正?若按照陳姓社工的「邏輯」,政府也應該立法禁止警察使用武力,遇有劫匪,不用動刀動槍,只需靠把口,好言相勸,著對方棄械投降。法例通過後,疑犯不用再擔心人身安全,警察也不用再背負濫用武力的惡名,一家便宜兩家著,多好。
問題是,如果疑犯不肯就範,怎麼辦?向那位陳姓社工求教,他準會告訴你:「不可能的!若然你曉以大義,再動之以情,對方必會明白打劫是不對的,乖乖投降猶恐不及,又怎會反抗呢?」套用前主席的話,這是too simple,sometimes naïve。
同樣道理,有些頑童天生燥狂,最鐘意攪攪震,沒時停。跟這些小混蛋講道理是無用的,最有效法的方法,莫過於「星巴克」。當然,「藤條燜豬肉」對克制燥狂也有奇效,但你未必會隨身帶備藤條,論方便,都係「星巴克」最好,有名你叫,一巴見效。
不是我黑心。想當年,再頑劣的孩子,在外怎樣天不怕地不怕,回到家中,對父母總有三分顧忌,何解?就是怕體罰。那時候,不單父母有權體罰子女,老師也有權體罰學生,故尊師重道得以殘存。現在呢?莫說體罰,就是大聲一點罵學生,也小心飯碗不保。尊師重道?不要說笑了。
是的,今時不同往日,社會比較富裕,也比較多誘惑,即使家教做得好,也難保子女在外不受同輩影響,若政府聽信讒言,立法禁止家長體罰,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不是我危言聳聽。記得兩年前有報導說,愈來愈多父母在「虐兒」法例下,不懂得如何管教子女,甚至有父母因此患上情緒病,要尋求心理輔導。其中有一個個案是這樣的。有一名本身是專業人士的父親,其子甚為難教,經常大吵大鬧,甚至恐嚇父親說:「不要打我,否則我報警!」父親大怒,在忍無可忍下,想出以「陰招」還擊。點「陰」法?就是以牙籤、針及叉子刺兒子的手腳,因為傷口細少,且癒合快,不易被人察覺,於是愈刺愈上癮。他覺得自己有點變態,擔心長此下去,終有一日會狂性大發,錯手將兒子殺死,思前想後,決定找心理醫生求助。
專家認為以上個案只是冰山一角。由於「虐兒」法例含糊,家長不敢以體罰約束子女,後者看準這一點,如獲「免死金牌」,更加放肆,令雙方關係日益惡劣。若情況不獲改善,將來只會引發更多虐兒案,與立法的原意相反。
唯今之計,與其立法取締體罰,不如教導父母適當體罰,既不對子女造成嚴重傷害,又可起阻嚇之效,此為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