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之過
May 9, 2008 by 薯
孫公最近到北歐取經,為稍後全面檢討母語教學作好準備。
講真,事到如今,還有甚麼好檢討呢?母語教學劣跡斑斑,歸根究柢,是一刀切之過。若要撥亂反正,只須針對這一點就行,根本不用花時間再作檢討。而講到補救方法,最好莫過於校本自決,這也是教育界的共識。但政府認為,家長偏好英中,而學校為了收生,也會一窩蜂改為英中,結果有如揠苗助長,反而害了學生。
好明顯,政府的憂慮是基於標籤效應,但政府忘記了,標籤效應是源於母語教學。回歸前,根本沒有甚麼標籤效應;家長擇校,首重成績及校風,十分客觀。只是回歸後,政府硬性劃分中中及英中,家長才對後者趨之若鶩,政府卻以此為由,阻撓改革,這是甚麼道理?
當然,政府並非不想改革,只是不想大刀闊斧,故有所謂「微調」之議,即為個別學校,甚至個別學科釐定教學語言,以淡化標籤效應。但「微調」比「宏調」更考功夫,想當年,一刀切就是為了省功夫,總算有點自知之明。現在呢?
可以肯定,母語教學這個爛攤子,以今日庸官之能是不可能解決的,各位家長不要猶豫了,趕快儲錢,將來送子女出國留學吧。
原文刊於AM730 08年5月9日號P.4「新國富論」欄。




政府夠彊的話﹐就應該一次過取消英語教學﹐全港所有學校一律用中文教﹐咁咪冇標籤效應喎。不過全港家長可能暴能都似。
你要睇今期Economist﹐有篇文章講反攏斷法。若果連自由派重鎮的經濟學人都支持反攏斷法﹐你同蘋果對香港公平競爭法的立場﹐是否可以考慮一下改變呢﹖
我會找來看的,先謝。
之不過,你可能不太了解我對反壟斷法的立場。
相比於最低工資之類,我對反壟斷法的立場並非「堅決反對」,紿終不屬價格管制。我只是質疑此法是否有效而已。
我看死政府立法後,也不會嚴格執行。
我反對競爭法,主要是由於大部分所謂反競爭行為跟一般商業實在糾纏不清,綑綁銷售即為一例,故立法之時迫不得已把反競爭行為定義變得籠統,定罪的人為因素太大、誤中副車的機會太大,企業最終或會因為法律的不明確因素而避免競爭行為。
還有,香港的反壟斷法豁免政府及中小企,這很有問題。
未知外國的反壟斷法有無此一豁免呢?
To 薯,
母語教學並不是罪魁禍首, 只是執行者的過於急速, 沒按步就班而巳。 政府派人到外國考察, 其實出發點不錯, 應予以認同與讚許。
很老實, 若貓貓同外星人有了孩子, 我都會送他們上香港小學, 始终學中文還是中國人地方好, 還有儒家思想及道得觀。
至於「香港的反壟斷法豁免政府及中小企」, 其實都很多此一舉的豁免, 政府提供的通常是 natural monopoly, 冇人有興趣加入競爭。 至於中小企… 都有名叫中小企, 他們那有能力做壟斷
算吧, 貓貓是自由貿易(市場需求)信徒, 深信愈搞愈亂
實不相瞞,我是母語教育大的,沒有母語教育,我肯定沒機會讀大學。我對母語教育,只有感激,沒有反感。
我反對的,只是「一刀切」推行母語教育。回歸前,大部份中學都是母語教育──英文教材、中文教學,可謂集各家之所長,不明白象牙塔學者為何要斥之為「中英夾雜」,加以醜化。
至於競爭法的問題,我稍後會為文討論,請到時多多支持。
ok then, i like to discuss economic….
我地個年代長大的人﹐有那個不是中英夾雜大的﹖不要說那年頭的所謂中中﹐我以讀所謂的傳統名校﹐咪一樣中英夾雜教書。唔好理用什麼語言教﹐結果論英雄﹐總之會考有A就得啦。
我一直都不明白中英夾雜的教學方式有甚麼問題,那些覺得認為中英夾雜不好的所謂學者,平時還不是一樣中英夾雜?
而且,所謂中英夾雜,一般只是英文教材,中文教書,有甚麼問題?既學懂課程內容,又可掌握專有名詞的英文,一舉兩得,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