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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雜記’ Category

二十萬個支持

今日終於衝破二十萬大關,衷心多謝各位支持。
薯淘同雞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開始,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累積點擊率首破十萬,在短短五個多月後的今日,再破二十萬,速度比上一次快了一年有多,可喜可賀。
首要功臣仍是淘。她的文章點擊率最高,除「動漫電玩」外,她所寫的一系列關島婚禮記事,最受一眾準新人歡迎,點擊率長期高企。而在新婚新活易網站內,淘更是人氣顧問,很多準備到關島結婚的新人,都向淘請教,確實厲害。
至於我,基於折墮門《門訓》,繼續臥薪嘗膽,低調為尚,只求寫好每一篇文,盡早脫苦海。
希望不用多久,可以再寫《三十萬個支持》,謝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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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蚊

上一個星期天的約定是,早上六時正起床,七時一刻到達中港城碼頭,再出發經蛇口到大鵬灣掃墓。我向來是狂蜂浪蝶的標靶,家中常備蚊帳。星期六晚提前十點多如常拉好蚊帳,上床睡覺。
二時,中伏。痕癢難當,右手中指由上至下第三關節,左手手臂失守。開燈,無賴膏,追擊,發現目標,擊落目標,於皇后像廣場掛起,再鞭屍三日。發現西北方缺口,修復,收隊。
四時,左手手臂再度失守,額頭亦告急。軍醫療傷後,本陣再度發現敵軍。是次對手比較狡猾,一輪游擊戰後終告落網。推出午門五馬分屍,修補東南方缺口,收隊。
五時五十分,左手手臂淪陷,右手食指第二關節亦中地雷,兇手在哪?你給我出來。困獸之鬥實無躲藏之地,是次對手被凌遲處死再行誅十族。天都亮了,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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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道不孤

日前跟一個舊同學在銅鑼灣UCC吃晚飯聚舊,話題不外乎想當年談近況,到埋單時,由他先付款,侍應找回一些零錢,他老實不客氣拿得一個不剩,就連毫子也不放過,我跟淘見狀忍不住笑,他解釋帳單已包括加一,無需要再付小費。我跟他說:「你不要誤會,我不是笑你孤寒,而是慶幸我又多一個同路人了。」
是的,我一向反對強制付小費,因為侍應受薪,又不是做義工,沒理由要食客補貼其收入。最荒謬是所謂「加一」,即食得愈貴,小費愈高。例如在酒樓叫一個經濟二人餐,餐價二百,另加小費二十。但如果叫一個富貴二人餐﹝包括鮑參翅肚﹞,盛惠一千,小費則激增至一百。請問諸君,後者的小費為何會高出四倍之多?是服務不同以致小費各異?非也,只不過是傳菜、添茶等手辨眼見工夫,不見得有甚麼分別。
有人說,付小費有助侍應改善服務,這個講法好普遍,也好荒謬。正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侍應收得錢,自然有責任提供良好服務,讓食客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即使食客諸多要求,也不能黑面,這是最低要求了。如果要付小費才有好服務,根本有違待客之道。
退一步說,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凡事必有代價,以小費「買」服務也是無可厚非。我是經濟人,沒理由反對,但付小費也要付得心甘情願,像「加一」這類強制性措施,只會適得其反。試想,如果我是侍應,明知有「加一」,還會努力工作以求打賞嗎?「加一」付了,服務依舊,這是甚麼道理?
聽朋友講,歐美國家不設「加一」,由食客「自覺」付小費,所謂「自覺」,是不成文規定,一如香港人習慣在「加一」以外多付數元。不「自覺」又如何?侍應會追出門口,不一定,但最好不要搏。
講到尾,都係日本人最懂得待客之道。他們認為服務顧客是天經地義,所以不收小費,甚至拒收小費,但服務態度依然一流,令人讚不絕口。當然,不排除他們的餐價早已包括小費,像香港的「加一」,但不寫出來,是真是假,只有他們最清楚了。
寫到這裡,想起貝多芬,話說他的第九交響曲《合唱》的首演取得空前成功,聽眾掌聲不斷,「樂聖」最後謝幕了五次才散場,而當時維也納有規定,皇室出場,鼓掌不過三次,由此可見「樂聖」的厲害了。但之後謝幕逐漸流於形式,只要不是演得太差,謝幕四、五次是等閒事,如此一來,我們自然不能單憑謝幕的次數來判斷演出是否成功。
同樣道理,當小費變成習慣﹝甚或規定,如「加一」﹞,就會失去原來意義,對消費者一點好處也沒有。所以由今日起,我不會再在「加一」以外付小費﹝毫子另計﹞,這是原則問題,管它孤寒不孤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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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鐘意長跑,以三個半小時跑畢一個馬拉松為終極目標。之前最高紀錄是以一小時四十五分由沙田跑入粉嶺,路程跟半馬接松差不多﹝二十一公里﹞,如果進度理想,相信下年可以首次參加渣打馬拉松,挑戰人類極限。
上星期一,我如常由沙田跑入粉嶺,由於三日前才跑過同一段路,身體還未完全恢復,特別是右邊大腿內側有條筋扯著扯著,令我有點顧忌,不敢全速前進,甚至擔心無法跑畢全程,要在太和乘火車屈辱回家。殊不知過了科技園後,狀態回穩,跑到太和也不見有疲態,於是繼續跑,臨近和合石,覺得體力還可以,於是搏一搏,將目標由原定的「沙田──粉嶺」改為「沙田──上水──粉嶺」。折返途中,感到跑姿有點晃,即體力已消耗得七七八八,幸好肌肉負荷仍未達極限,還有兩公里左右,應該可以支撐得住的,最後亦順利完成,全程估計有二十七、八公里,時間為兩小時二十分,可謂一大突破。
回想上一次大突破,已是四年前,跟昌哥一起征服沙田至粉嶺,跑到最後,真係舉步為艱,從未試過如此辛苦,簡直想死,但到達終點一刻,又真係興奮,好像完成了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可惜之後因為某些原因,我疏於練習,狀態也就急轉直下,連沙田至大埔一段也感到吃力。直至前年年尾,我決定東山復出,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地獄式訓練,即使夏天也不例外﹝當然是夜晚﹞,試過一星期內三征吐露港,每次也跑至幾近虛脫,為的只是燃起心中一團火。慶幸皇天不負有心人,讓我有此突破,之前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
另一個好消息,是昌哥說短期內會再跑,有這位戰友在旁鼓勵,相信馬拉松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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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報中文系

日前看到陶傑的《不報中文系》,想起當初跟中文系擦身而過,不無感慨。
話說大二時,根據校規,我要在主修以外選一副修科,最少九個學分,最多十五個。選擇不是太多,當中大部份都無興趣,考慮到自己英文不好,獻醜不如藏拙,故選了中文系。
第一堂來了個大陸學者,全程講國語。當時我的國語比英文更差﹝現在不相伯仲,一樣差﹞,一句也聽不懂;打開課程大綱,內容悶到發瘋,根本讀不下去,怎麼辦?聽聞有同學選了心理學,老師談笑風生,全場笑聲不絕,狀甚吸引,但學已開了,還可以改嗎?搏一搏吧。膽粗粗走去社會科學院找心理系求情,殊不知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哎呀,原來敝校是不設心理系的,有關科程由教育系提供,我真豬兜!
且說當時,幾經轉折,終於找到該科老師,希望拜其門下。老師最初婉拒,指有違規矩,但我沒有放棄,繼續苦苦哀求,老師見我如此有誠意,終肯回心轉意,破例收我為徒。那一刻心情如中六合彩,可以跟中文系say goodbye了。
記得第一堂﹝實情是第二堂﹞,課室坐滿人,保守估計也有六、七十。同學果然無介紹錯,老師講書十分生動有趣,不像歷史系那些悶蛋,直教人悶出個鳥來。但問題來了,雖然老師講中文,但課本是英文,且厚達幾百頁,想到日後要跟字典為伍,不禁有點心寒。其中有一堂教「生理心理學」,盡是專有名詞,像neuron、spinal cord、lobes、soma、dendrites、synapse、axon、terminus等,有些連字典也查不到解釋。我乃文科出身,無讀過生物學,現在要由頭學起,困難可想而知。
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心理學是一門十分有趣的學科,我愈讀愈上癮,可以說,要了解人的行為,心理學與經濟學是一門雙傑。在往後兩年,我用盡所有配額選讀心理學,總共讀了五科,包括:
﹝一﹞心理學導論
﹝二﹞人格心理學
﹝三﹞社會心理學
﹝四﹞心理輔導學
﹝五﹞工作心理學
其中人格心理學是理論心理學的核心,集各主流學派之大成,故讀得尤其用心,成績也不錯。我夠膽講,如果不是英文障礙,我絕對可以五科A。
最後,真的要多謝那位破例收我為徒的老師,其生動的教法,啟發了我對心理學的興趣,所學終身受用。她的名字是戚碧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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