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揚與利舞台的邂逅

剛過去的星期二晚,我去了利舞台,聽卡拉揚的音樂會……

發緊夢?無錯,的確很夢幻。很久以前,我已聽聞卡拉揚率領維也納愛樂在五十年代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訪港,當年還沒有大會堂(嚴格來說,是還未重建,第一代大會堂早於1869年落成),故在利舞台演出一場,曲目不詳,也沒有留下其他資料,更別說錄音,令人懷疑是一個都市傳說,畢竟當年的香港,經濟還未起飛,除西人及高等華人外,一般市民為口奔馳,那有閒情欣賞古典音樂?更莫說鼎鼎大名的卡拉揚了!

直至日前,好友以whatsapp報料,指上述音樂會的現場錄音重新出土,經港台第四台修復後,於4月5日,即卡拉揚冥壽當晚播出。我大吃一驚,一場原本那麼遠的傳奇音樂會,突然變得這麼近,心情之興奮,非筆墨所能形容。

卡拉揚是我最喜歡的指揮家之一,他的現場錄音我也聽過不少,照計不會有甚麼驚喜。但這一場不同,地點是香港,余生也晚,無緣躬逢其盛,引以為憾。一如鋼琴巨匠Sviatoslav Richter於94年訪港,我還是初哥,不知他是何方神聖,故在圖書館看到音樂會的海報,也只是驚嘆票價之高(最貴五百),而沒有傾盡家財也要把門票弄到手,結果後悔莫及。

話說回來,卡拉揚跟利舞台的邂逅,發生在1959年10月25日,因利舞台當晚較早時段有其他節目上演,故音樂會遲至9時才開始。上半場是貝多芬的《第七交響曲》,下半場是理查史特勞斯的《狄爾的惡作劇》和約翰史特勞斯的《蝙蝠序曲》和《皇帝圓舞曲》。這樣編排明顯是頭重尾輕,非常古怪,皆因音樂會的編排一般是以序曲行頭,讓團員和觀眾先熱身,然後來一首協奏曲、交響詩或組曲之類的作品,最後才以交響曲作結。當然,實際情況也非一成不變,有時是兩首交響曲,一輕一重,也有時是大雜燴,但原則大致相同,就是頭輕尾重,最重要的作品往往以壓軸的形式出場。

有例外嗎?我雖無在海外賞樂的福份,但在香港聽音樂會,也有將近三十年的經驗,聽過的唯一一場頭重尾輕的音樂會,是小提琴大師Isaac Stern於97年在文化中心音樂廳的演出(這次我沒有錯過了,但Stern的江湖地位仍不能跟Richter相提並論)。不用說,任誰都知道買票的觀眾是為Stern而來的,所以上半場先奏布拉姆斯的《第一交響曲》,下半場主角才登場,連拉兩首協奏曲,分別是莫扎特第三及布魯赫第一。這樣的編排絕無僅有,只因Stern的大名,才會有交響曲先於協奏曲出場的怪事。

至於卡拉揚那一場,頭重尾輕更嚴重,因為壓軸的圓舞曲一般只會安排在encore演奏(新年音樂會除外),用貝七來熱身,恐怕樂聖泉下有知,會嬲到破口大罵。也難怪當年有老外樂評人不滿,指此舉有看輕香港觀眾水平之嫌,他更舉例說:「當時在海外巡演的紐約愛樂樂團,他們會把《洋基歌》(Bruce按:美國老歌)放在節目裏嗎?」(引自周光蓁之簡介)日前,港台第四台節目總監蕭樹勝撰文評論上述音樂會,他說:「似乎卡拉揚想香港觀眾能領略到古典音樂世界中,長篇及中短篇作品的精妙,亦希望本地朋友聽得開心。下半場的作品整體情緒比較活潑輕快,而上半場的《貝7》總體也是節奏明快。」我認為此說難以自圓其說,因為把上下半場的節目調轉,一樣有蕭氏所講的「效果」。

當然,節目編排還是其次,最緊要音樂會的水平如何?卡拉揚是樂團訓練大師,質素自然有保證,即使是遠東巡演也不會馬虎了事;而純以準繩度論,維也納愛樂雖然稍稍不及柏林愛樂,但更有個性,弦樂及木管音色甜美,銅管雖無爆棚的音量,卻有一種難以複製的光澤,不因指揮而異。

另一方面,據已故樂評人黃牧的分析,卡拉揚的風格大致分為三個時期,即早年至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早年比較自然,也較有火氣,在藝術家與工匠之間取得平衡。七十年代,卡拉揚開始發展出其獨有的「指揮美學」,打磨出平滑如絲的管弦樂音色。但到了八十年代,卡拉揚開始走火入魔,作品處處顯露斧鑿痕跡,風格過於人工化以至失去靈氣。在香港的音樂會,明顯屬卡拉揚的早期風格,幹勁十足,朝氣勃勃,跟貝七的動感配合得天衣無縫。我留意到當年的觀眾沒有在樂章之間鼓掌,值得一讚。

下半場的《狄爾的惡作劇》,因為卡拉揚我才第一次認真聽畢全曲,沒有資格評論,反而最後兩首樂曲值得多說一點。不論是《蝙蝠序曲》還是《皇帝圓舞曲》,都是每年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例牌菜,而卡拉揚的87年現場版,是繼Carlos Kleiber之後最經典的演出(後者的瀟洒是另一典範)。說過了,八十年代的卡拉揚是打磨大師,平順中見工整,黃牧不喜歡,但此一風格套用在圓舞曲上,是相得益彰,畢竟圓舞曲不像今日常見的街舞,要予人輕盈、優雅的感覺。這一點,卡拉揚做到了。拿87年的《蝙蝠序曲》、《皇帝圓舞曲》及encore的《拉德斯基進行曲》跟59年比較,前者速度較慢,節奏從容不迫,很多細節包括不同聲部之間的配搭都處理得(打磨得)盡善盡美;後者則速度偏快,沒有太多人工修飾,好處是自然流露,但不夠工整,也有沙石。孰優孰劣,視乎閣下的喜好。

最後,我想分享一點個人感受。星期二晚聽畢全場,內心的感動不能自已,因為人愈大愈多煩惱也就愈難保持赤子之心,已經很久沒有試過靜靜坐下來細心欣賞音樂了(連不喜歡的《狄爾的惡作劇》我都由頭聽到尾)。而過程中,我更有一種元神出竅的感覺,透過大氣電波,彷彿回到半世紀前的香港,坐在我從未踏足過的利舞台,見證香港開埠以來最重要的音樂盛事。即使錄音播放完,音樂還在腦海中不斷迴盪,如夢似幻,教人繞樑三日。

教仔的期望與落差(二)

香港是華人社會,受傳統思想影響,管教偏嚴,孩子沒有太多自由選擇,只能聽命於父母。但時代不斷進步,教仔的方法,也與時並進。加上香港日益西化,鬼佬崇尚自由發揮,好自然,再執意堅持傳統的管教方法,就顯得不合時宜。

問題是,孩子的性格、天賦各有不同,父母的教育水平、經濟能力也千差萬別,西方那一套,即正向教育,多讚賞、多鼓勵,容許孩子自由發揮,是否可以放諸四海而皆準?

可以讚,有誰會想罵?孩子自動自覺當然最好,但連大人都愛躺平,又何況細路?好逸惡勞乃人之天性,孩子被動,「踢都唔願郁」,不是你簡單一句讚賞就可以脫胎換骨化腐朽為神奇的。

另一方面,父母也有其限制,日頭要返工,晚上回家,已經得返半條人命,還有多少耐性循循善誘?只怪香港不是福利社會,雙親都要工作,全職母親已經買少見少,全職父親呢?你班契弟又唔抵得人有老婆養,係要話人食軟飯。現在是甚麼年代呀?思想還要這麼迂腐,還好意思指責別人思想守舊不肯放手?

打罵當然不是好方法,但肯定是最方便的方法。你可以說教仔不能貪方便,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為甚麼有錢人都住半山、西貢這些不方便的地方?因為方便是窮人恩物,也是迫於無奈的選擇,有錢人不需要方便。同樣道理,如果孩子天賦異稟骨格精奇,有誰會貪這個方便?

說過了,孩子天賦各有不同,有人早熟,也有人遲熟,但時間不等人,香港的教育制度連帶整個社會環境,都不容許你慢工出細貨,小學尚且可以大抽獎搏符碌,但升中要講食力。認命吧,香港是有錢人的天堂,有錢可以讀國際學校讀直資讀IB,不考DSE,天空一樣廣闊。但讀得官津,求學就是求分數,不論你是否認同,現實就是這樣。

扯遠了,其實我想講課外活動,也不是完全離題,因為參加甚麼課外活動或興趣班,離不開選擇,由孩子選,還是父母代勞?最理想當然按孩子的意願,但大家心知肚明,有得揀,孩子只會揀打機,所以我認為打機是萬惡之源,不服來辯。

撇除打機不論。孩子應否有自由選擇課外活動的權利?似乎是多此一問,因為答案一定是應該。問題是,如果孩子對所有興趣班都無興趣,那怎麼辦?甚麼都試試吧,可能試過會有興趣呢?確實係,但具體應該怎麼做?鋼琴小提琴長笛法國號非洲鼓樣樣都學,看看最後哪一樣跑出?還是天天給他們播不同類型的音樂節目,以啟發他們的興趣?有這麼多時間和金錢嗎?

我家孩子,最初學的是小提琴和合唱團,因為學校為了「鼓勵」學生學鋼琴以外的樂器,包括牧童笛,就算鋼琴彈得像荷洛維茲,都係零分。但小提琴和唱歌我都不懂,而只學不練,必無所成。果然阿仔學了幾年,了無寸進,我覺得與其繼續倒錢落海,不如盡早斬纜,改學鋼琴,零分就零分,最緊要易上手,加上有我這個略懂琴技的暴君「加持」,阿仔不可能偷懶,果然一年過後,他都算彈得有紋有路,我的錢沒有白花。

鋼琴是阿仔的選擇嗎?不是。有興趣嗎?尚可,但有得揀,他只會揀打機,所謂的選擇自由,只有當給他選喜歡打的game,才顯得有意義,但這又有甚麼意義?既然學校要求學生至少要「一體一藝」,而事實上,孩子的成長亦應該多元發展,孩子放棄了選擇,就只能由父母代勞,還是那一句,時間不等人,孩子學習的黃金時間,更加不等人,不懂自覺,就只能強制。

不過,我也有折衷的辦法,就是鋼琴必須學,但可以不考試,我跟他的老師說,學習以趣味為主,不用考甚麼級了。考來幹甚麼呢?反正學校都不計分,又不是要入音樂學院或將來靠教琴維生,除了炫耀,我完全不知道考級的意義。我雖然也喜歡炫耀,但阿仔考到八級或演奏級,在今日講求贏在起跑線的社會,也不是甚麼稀罕事,不見得可以滿足到我的虛榮心,而過程中要花更多的錢,他又要受更多的苦,何必呢?

對了,我最想講,花錢上堂,就一定要學識(唔駛叻,但真係要識,基本功要掌握得好)。趣味是跟技術掛鉤的,技術愈好,趣味愈大。學習不離目標,達成目標,才算功德圓滿。我辛苦賺來的錢,可不是給你用來「享受過程」的。

不要誤會,我其實很喜歡西方那一套,因為孩子爽,我更爽,但好可惜,阿仔不賣賬,敬酒唔飲,下一句是甚麼?

教仔的期望與落差(一)

養仔十年,多多少少都有一點經驗累積了。回想當年,躊躇滿志,有很多計劃和夢想,但真的實行起來,要配合天時地利人和,這才發覺有很多事想做而做不了,只好取捨,好無奈,但現實就是這樣。

為人父母,總想複製自己,自己喜歡運動,自然會常常帶阿仔做運動,希望他也愛上運動,比賽拿獎事小,強身健體事大。問題是,自己喜歡或擅長的運動,阿仔是否也喜歡呢?

舉個例。所有球類運動中,我最耍家是乒乓球,也曾是浸大球校隊一員,好自然,我會想培訓阿仔打乒乓球,主因是省錢,我不用請教練,我就是教練。實事上,當年我也差一點就走了去考教練牌,教基本功,我是綽綽有餘。

我有想過把阿仔送入校隊,為此我也加入了學校的乒乓球委員會,為他舖路。但現實是,他不太喜歡乒乓球(不至於抗拒,但跟打機差天共地),天份是有一點,但又未至於好突出(像老豆),若想入校隊,我給他的訓練量是不夠的,恐怕要請專業教練和他日日練。不是誇張,今日的小學雞,水準拍得住當年的中學校際賽,莫說阿仔,以我現時的水平,也不保證可以入選。

以前那一套是行不通了,但我又不想見到他每日放學除了做功課,就是練波(我以前不做功課,只顧練波)。我希望他的課餘生活可以多元化一點,有機打、也有波打,閒時陪老豆去行山跑步踩單車,多點見識外邊的世界,而非把自己困在牆內。沒料到,一場瘟疫,把阿仔的校園生活葬送了,幸好我沒有花錢催谷,否則血本無歸,Thanks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