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早的《蘋果》記憶,正正就是創刊號那一天──1995年6月20日。當年我住太子,那日如常返學,在太子地鐵站外,我見有人派蘋果,是食得落肚的蘋果,不知是誰想出來的gimmick,廿多年後的今日,仍為人津津樂道。且說當時,我無拿蘋果亦無買《蘋果》,閱報的習慣我是有的,但只對體育新聞有興趣,嚴格來說,只看足球,尤其港甲。眾多報章中,以《成報》的港甲新聞最詳盡,故是首選,後來《蘋果》愈做愈好,我才慢慢成為果粉,沒料到,再過幾年,我竟然有機會加入《蘋果》的大家庭,縱是兼職,卻畢生難忘。
事情發生在2006年。我因工作苦悶,嘗試投稿到報章,最初選了am730,登了,再投,又登。不久,我收到一個陌生人的電郵,他自稱是《蘋果》主筆(下稱「大佬」),想約我出來見面,看看有沒有合作的空間。我受寵若驚,同時也懷疑是否騙局,我只是無名小卒,怎會有人看得上眼?但機會難逢,姑且一試,遂相約在我公司飯堂面談,具體談了甚麼我早已淡忘 ,只記得我提及我崇尚奧國學派,拜讀過Mises和Hayek 的大作,他對此甚為欣賞,但沒有承諾甚麼,只說保持聯絡。
後來,我搞了一個私人聚餐,名曰「經濟人之夜」,膽粗粗邀請大佬出席,他不但應邀更找來兩位友好一行三人前來助興,地點在城大的西餐廳,當晚共有十多人,天上地下無所不談,大佬的博學,眾人無不拜服,餐廳十點打佯,大家意猶未盡,故轉移陣地到南山邨邊食糖水邊吹水,一直到午夜十二點才結束。散水時,大佬還沒提及彼此可以有甚麼合作,只拋下一句──還是那一句「保持聯絡」便走了。
再後來(同年暑假),我去日本旅行,吃喝玩樂仍不忘「公事」,借用酒店的電腦跟大佬keep in touch。返港後,大佬叫我去《蘋果》總部開會(飛雲,機會終於來了),地點在蘋果批辦公室(下稱「蘋批辦」)。「蘋果批」就是《蘋果》的副社論,版面置於正社論「蘋論」之下,足見地位之重。
「蘋果批」是集體創作(三至四人),但每篇文章都會印上撰稿員的親筆簽名,非常威水。開會當日,大佬給我簡單介紹過後,便開始埋頭寫文,期間不時跟我們「腦震盪」交流意見。我記得大佬寫的是一篇關於中日關係的文章,我靈光一閃,以撫順戰犯管理所為例,說了一點謬見,大佬拍枱叫好,並將之融入其文。大佬後來跟我說,由於截稿臨近,不能大改,否則他會重寫。我初來報到,竟能有所貢獻,不亦樂乎。但我提議的幾個寫作題材,都一一給大佬ban了,他沒有詳述因由,只說這樣不好那樣不對,似要迫我動腦筋,激發自己的小宇宙。回家時,我在車上苦思冥想,文章應該怎樣寫才能吸引讀者?突然間想通了:自己平時喜歡看怎樣的文章,不就可以依樣畫葫蘆嗎?

自此以後,我逢星期五放工後,都會去《蘋果》跟大佬及眾兄弟開會,寫甚麼題材、用甚麼角度、直筆還是曲筆……大家互相爭辯,期間大佬經常會扮演「魔鬼辯護者」(devil’s advocate),專講反話,以測試我們的論點能否站得住腳。我在《蘋果》的第一炮「難兄難弟」,在06年8月25日刊出,說的也是中日關係,寫得不太好,但風格是新嘗試,以迎合《蘋果》style。
由於我是兼職,沒有職員證,返工要在大堂保安處登記,日子久了,保安認得我,每次我行近櫃枱,還未開口道明來意,他便笑笑口跟我說:「蘋果批吖嘛。」保安的「溫馨加持」,令我有一種「愛回家」的感覺。
也因為兼職的緣故,文章只能不定時見報,寫了一年,約四十篇。平身第一次面向讀者寫作,跟以前寫blog文自high不可同日而語。風格不斷在變,初則模仿,繼而發展出自己的套路。但千變萬變,宗旨不變,也就是《蘋果》自創刊以來一直堅持的精神:「不扮高深,只求傳真。」大佬經常告戒我們,無論道理多麼高深,文章都要務求淺白,最好連牛頭角順嫂都睇得明。大佬的話,成為我日後寫作生涯的座右銘。
數算我在《蘋果》的日子,有兩件事印象最深刻。一是《蘋果》為Hayek及Milton Friedman鑄造了兩尊銅像,想我寫一篇文以誌其盛,限一日內交稿,我放工後馬上開工,跟時間競賽,注意力空前集中,務求在最短時間內起貨。文章見報後(見左邊大圖),評價尚算正面,我也鬆一口氣,個人榮辱事小,大佬面子事大,他把重任交托給我,我不能令他失望。

另一是大佬有一個出版計劃,預我一份,但他貴人事忙,不久就把計劃擱置一旁(也可能是忘記了,I don’t know),直至死線臨近,不能再拖,他才集齊人馬,把我們鎖在蘋批辦,不寫好大綱及分工,不准回家,這又是一個緊張又刺激的冒險歷程。計劃最後順利完成,那本書還有幸入選當年書展的「名家推介」系列,推薦者正是時任拔萃男書院校長張灼祥!
對了,還有一件事。07年某日,我在公司收到大佬急call,叫我放工後即回《蘋果》,有要事商討。甚麼事?莫非要炒我?我懷着戰兢的心情踏入「蘋批辦」,他劈頭第一句就說:「我有個offer比你,睇你有無興趣?」原來大佬紮職,想提攜我做論壇版編輯,人工double。小弟自出娘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幾乎肯定也是最後一次)被人高薪挖角,既驚且喜,喜者,事業終於有突破,向上爬指日可待;驚者,怕自己力有不逮,半途給人殺下馬來。大佬叫我回家好好想清楚,「唔駛急,最緊要快」,給他一個答覆。
Go or no go?我反覆思量,差一點就遞信辭職,但最後還是縮沙。因為適逢新婚在即,凡事傾向穩定,加上編輯工作非我所能,我最喜歡還是寫文。我「不該」,辜負了大佬的好意,但大佬大人有大量,不跟小弟計較,過了幾年又再找我合作另一個project,這是後話。
且說上述的人事調動,「蘋果批」由集體創作改為一人負責,我自知出文機會大減,亦逐漸淡出,不久轉投am730,有幸擁有屬於自己的專欄。我不敢自誇,若非大佬之前給予機會、《蘋果》給予平台,我不可能有此厚待。
時光荏苒。我離開了《蘋果》已有十多年,再見不止是朋友,因為《蘋果》(包括大佬)可以稱得上是我的恩人。今日《蘋果》走了,但《蘋果》精神,永遠常在我心。將來兒子長大,我會告訴他:「你老豆我曾幾何時有幸在一間傳奇報館工作過,為守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克盡綿力。縱使無力回天,我也問心無愧。」
我在蘋果的日子,要寫的還有很多,但時間關係,暫且擱筆。最後以一句話總結:
一日蘋果人,終身蘋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