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n Lebrecht是著名樂評人,學識淵博,信手沾來自成文章,同時也極具爭議,因為他口沒遮攔,尖酸刻薄(想起蕭伯納),得罪過不少樂壇前輩,雖則粉絲無數,haters也不少。我算不上前者,也肯定不是後者,但每見有中譯出版,例必捧讀,他的成名作《誰殺了古典音樂》,我更為文大加推薦。不是因為他說的都是事實,剛剛相反,其誇張失實「有口皆碑」,但借用大教授張五常的話:「寧可錯得來有啟發性,也不要對得來平平無奇」,Lebrecht的吸引之處,就在這裏。
去年到深圳一遊,在書店見其新作《古典音樂那些事》,粗略翻看但覺有趣,便買回港細讀,估不到這個「細讀」足足讀了一年有多,不是因為誨澀難懂,此書只是散文結集,認真看,一星期便看完,只是近年心散,閱讀量大減,由高峰期一年三十本,跌至近年的一兩本,真是慘不忍睹。
言歸正傳。此書大部份內容輕鬆有趣,其餘則過於嚴肅、冷門,如「音樂與猶太人那些事」這一章,我便悶出隻鳥來。整體而言,此書是Lebrecht典型的嘻笑怒罵,資料是否絕對準確不重要,若能從中得到一點啟發,便已值回書價了。
我舉一例。
每當談論古典音樂,言必及貝多芬莫扎特,彷彿他們二人是古典音樂的代言人,但莫扎特真的可以跟樂聖相提並論嗎?Lebrecht大唱反調:
「莫扎特是一股倒退的力量,對音樂發展毫無貢獻;音樂史上的創造者和推動者是巴哈、海頓、貝多芬、華格納、馬勒、勛伯格,其他都是娛樂……莫扎特並沒有推進任何音樂形式的疆域。他墨守成規到極點,創作非常保守。加分的部份是他為人類文明貢獻了兩打作品──幾首小夜曲和未完成的《安魂曲》。」(38-39頁)
寫到這裏,莫粉恐怕已怒不可遏,我明,我真係明,雖然莫扎特的音樂不算是我杯茶(經常聽的作品莫說兩打,連一打也沒有,只有第25、40和41交響曲、第23鋼琴協奏曲、第3小提琴協奏曲,還有幾首忘記了第幾的piano sonatas),我依然經常籠統地稱他為神童、天才,推崇不已。但經Lebrecht這麼一說,我猛然醒覺,莫扎特除了多產,對音樂史有甚麼貢獻呢?真的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
海頓的音樂雖然平淡,沒有莫扎特的靈氣,但至少他是「交響曲之父」。論承先,巴哈把複音音樂推到極限,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論啟後,貝多芬一步跨進浪漫時期,《第九交響曲》更是震古爍今的頂峰之作,啟發了日後的馬勒進一步把人聲和管弦樂團結合起來……沒有這些大師,音樂的發展會變得不一樣,但沒有了莫扎特呢?可能媽媽不知道該找甚麼音樂給寶寶伴睡了。
我這樣說,不是要詆譭莫扎特,但評分要有準則,保特是百米飛人,但跟我玩長跑,我有機會贏。同樣道理,Lebrecht以創新論英雄,莫扎特輸足九條街!無錯,他是神童,更可能是古今第一神童,但神童何其多,單靠這一點不足以名垂千古。莫扎特的音樂動聽,美如天籟,不食人間煙火,個別作品的個別章節,也有創意,但整體而言,還是傾向保守,對後世沒有甚麼啟發。
音樂一定要有創意嗎?沒有創意的音樂就不是好的音樂?不一定,若用其他準則,莫扎特差不多都拿滿分,這就是Lebrecht招人忌(或惹人厭)之處了,只拿事情的一面誇誇其談,引人注目,對喜歡「持平公正」的讀者來說,是極大的冒犯。問題是,有些時候你不突出這一面,這一面就很容易會被淹沒;當全世界都把莫扎特推上神枱,Lebrecht就要把他拉下來,讓出空位予神一般的對手。
當然,針無兩頭利,Lebrecht選擇走這條孤芳自賞的路,筆鋒難免會過於偏激,像「其他都是娛樂」一說,難道布拉姆斯的交響曲(或稱安眠曲,視乎閣下的年齡)也算是「娛樂」?老柴的芭蕾舞曲或許是,但其《悲愴交響曲》,應該是同類型音樂之最吧!要知道,創意跟內涵是兩回事,而內涵有很多種,不一定是傷春悲秋,也不一定要探求人生意義這樣的大課題,像莫扎特,在絕境中保持樂觀,在規範中表達自我,人世間的恩怨情仇,只是過眼雲煙,唯獨純潔的音樂才是永恆。聽莫扎特一如聽巴哈,我看見了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