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福利的世界

引子:
早前在《閱刊》介紹過Burton Folsom, Jr.的《羅斯福新政的謊言》,因為急就章,寫不出重點,有述而無評,當下已決定重寫,但一拖數月,至今才完稿。雖則《閱刊》已成歷史,但完成此文,總算給自己一個交代。

文章雖長,共二千七百字,但絕對值得一看,若與《閱刊》已刊登之三十篇書評比較,此文質素應在首三名之內,稱得上是得意之作。

正文:
民主會否帶來福利主義?回答之前,先要界定何謂民主?有無國際標準?無篩選才叫真普選?甚麼叫福利?福利要好到甚麼程度,才叫福利主義?這些問題,一時三刻難以解答,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民主不是自有永有,福利亦然。沒有民主的社會,我們大概知道是甚麼一回事,但沒有福利的世界,卻是非常陌生。以前的人,究竟是怎樣生活呢?

誠然,古代社會,政府也有開倉濟民之舉,或皇恩浩蕩之事,如清人王士禛所著《池北偶談‧談故一‧學士贈尚書》:「本朝大臣,身後例有恩恤。」但在現代人眼中,這只是小恩小惠,且屬特定情況、特定人士的專利,完全談不上福利。按今日的標準,福利者,即從遙籃到墳墓,生養死葬也。這樣的福利,是誰發明?講出來都無人信,原來是德意志帝國的奠基者、人稱「鐵血首相」的俾斯麥。講到明iron blood,當然不是大愛左膠,派錢純粹「維穩」──只有政局穩定,德國才可安心跟英國一較高下。

德國的福利,由美國發揚光大,二戰後,出口轉內銷,美國模式反過來影響歐洲。此一歷程,是為世紀之交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轉捩點,這就帶出本文要介紹的著作:Burton Folsom, Jr.的《羅斯福新政的謊言》。

作者是右派,大作顧明思義,就是要打擊羅斯福的「偉人形象」。作者旁徵博引,如數家珍,由羅斯福的童年開始講起,指他說謊、成績不佳、運動不濟、做生意不老實等,總之不是好人。他後來做了總統,適逢大蕭條,故推行「新政」救市,令經濟谷底反彈。但作者力排眾議,指「新政」成效不彰,更有反效果,功不抵過。比方說,《國家工業復興法》助長壟斷,打擊小商戶;《農業調整法》減產不成反增產;最低工資窒礙南方的工業發展;全民退保是大騙局,諸如此類。作者認為,大蕭條的終結與「新政」無關,亦非得力於二戰發死人財,而是歸功於繼任人杜魯門在戰後撥亂反正,令企業放心投資。

要注意,上述乃全書重點,但非本文重點,因為「新政」本身爭議甚大,絕非公認的德政,作者的質疑談不上有新意。反而有一點,作者輕輕帶過,我卻認為值得大書特書。那就是「新政」之前,社會公益由誰來負責?沒有政府慷納稅人之慨,地方如何自救?答案就在第六章:《失業者並未真正受益》中找到。作者說:

「在美國,做慈善從一開始就是州和地方的職能。民間領袖、地方教士和善長人翁首先評估區內居民之合理需要,再由教會和其他機構提供食物、住宿和衣物,以幫助火災受害人、被醉鬼丈夫拋棄的婦女等。絕大多數美國人相信,捐助者與受助者面對面接觸,對雙方都有好處,因為這既能讓捐助者感到適當的寬慰,又能使受助者度過難關,還可避免養懶人。」

舉個例。1887年,德州持續乾旱,農業失收,當地政客遊說國會撥款一萬美元賑濟,參眾兩院通過了建議,卻遭總統克里夫蘭否決,理由是此舉違憲,混淆了聯邦與地方的職能,亦助長家長式管治,令人民過於依賴政府。他認為「我國人民的友愛精神和慷慨總是可以信賴的,他們會幫助自己的同胞。」結果沒有令總統失望,從美國各地捐給德州的善款,超過十萬美元,是國會原本計劃撥款的十倍有多!

救濟要錢,管它是政府撥款,還是公眾集資,不用分那麼細吧?分別可大了。政府撥款來自稅收,你不能say no;公眾集資,是自願性質。前者令政府坐大,官僚膨脹,浪費無可避免;後者則發揮守望精神,自己同胞自己救。問題是,一旦政府壟斷了公益事業,民間慈善團體很難再有生存空間。在「新政」推行前,包括紅十字會在內的許多慈善團體,均反對聯邦政府介入公益事務,因為他們知道,有了政府救濟,私人捐助就會萎縮。

還有一個問題:權力令人腐化!政府坐擁大筆稅金,會否公器私用?羅斯福的例子清楚告訴我們,不用就笨了!羅斯福的競選對手是共和黨的蘭登,後者的經費來自商界,你可能懷疑是否有官商勾結的成份,但當你知道羅斯福擁有五十億美元的公共事業振興署資金,你會覺得羅斯福更可疑。事實上,南達科他州有個民主黨縣委會主席給公共事業振興署寫信:「請將此人列入特困名單,給予特別照顧。查過了,他家有九張選票!」類似事件還有很多。估不到吧?原來蛇齋餅粽是美國發明的!

回顧香港歷史,跟美國不謀而合。在開埠初期,因大量華人南下謀生,港英政府無法應付,遂把慈善外判給本地團體,如教會、街坊會、同鄉會、保良局、東華三院等,資金全由華商、鄉紳及一般市民集資,為低下階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直至麥理浩時代,政府福利開支大增,生養死葬,一手包辦,民間慈善團體完成了歷史任務,無奈由一線退居二線,扮演花瓶角色。

時至今日,由政府主導公益,彷彿理所當然,但背後的浪費、對人性的扭曲、對自由的破壞,卻鮮有人關注。公屋需要和諧式嗎?納稅人應否資助富家子弟讀英基?公立醫院應否設立頭等病房?打工仔應否夾錢供養李嘉誠過世?這些問題,在一百年前根本無法想像,因為民間慈善團體既無能力,亦不可能做出如此荒誕的事來。偏偏政府好大喜功,政客又要向選民交代,令福利慢慢變質,由救急扶危,只給有需要的人,變成「天賦人權」,不論貧富人人有份,甚至淪為蛇齋餅粽,以收買人心,達致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福利可放不可收,養大了的胃口,不可能打回原狀。當大家住慣了和諧式,便很難適應昔日簡陋的公屋設計,更遑論沒有升降機及獨立廁所的七層徙置大廈。但話又說回來,假如政府當初沒有多管閒事,把公益事業收歸旗下,有理由相信民間團體也會與時並進,提供多元化的福利方案,照顧更多有需要的人。而政府只負責守尾門,在必要時補民營之不足,這才是小政府應有之舉。

可惜歷史無take two,唯今之計,政府應將部份權力下放予各省市或地方議會,讓其因時地而制宜,或由政府提供誘因,讓NGO自籌經費,以資用度。比方說,教資會早前多次推出「配對補助金計劃」,以一比一的方式鼓勵大專院校籌款,成效非常顯著,各院校均籌得破紀錄的善款,得以開展多項原本不獲政府資助的項目,稱得上是近年政府少有的善政。

又例如日本於2007年設立「故鄉稅」,按收入釐定上限,國民可選擇向自己的出生地或其他地方納稅,金額可抵銷所得稅和住民稅。年前日本發生「311大地震」,三個主要受災區(岩手、宮城及福島縣)總共收到四百億日圓(約二十八億港元)的故鄉稅,超過2010年全國故鄉稅總額的六倍有多。此舉既可縮窄城鄉差距,亦可免卻由中央撥款之費時失事。另一方面,以往地方政府若與中央交惡,恐遭報服而被陰乾,但有了「故鄉稅」,此情況亦可避免。

以上所言,均為《羅斯福新政的謊言》給我們的啟示:若要效率與公義並存,首要嚴控政府規模,權力應下放地方,盡量發揮民間力量,相信人性本善,不分種族地域,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獅子山,只是政府看不見而已。

也論最低工資

有論者謂:最低工資能改善就業。此話當真?且聽我細說道來。只有在一個情況下,最低工資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就是工資因為不完全訊息而定在均衡水平之 下,並低 於綜援金額,令打工仔寧願拿綜援也不工作。此時,如果政府能夠「恰當地」調整工資,便能吸引那些之前退出勞動市場的人重投工作,失業率亦因而下降。

以上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事實上也的確存在。問題是,我們怎樣分辨?我們不能單單因為某行業的工資低得有點異乎尋常,就一口咬定它已經偏離均衡水平。要知道的是,均衡水平是由供求而定,可高可低,是以為難。

即使政府知道某行業的工資的確低於均衡水平,又可以幫到多少忙?如果連有切身利益關係的僱主及僱員都不知道均衡水平為何,政府又如何知道?最後還不是靠估?

這裡衍生出另一個問題:僱主會否為一己之私利,把工資壓在均衡水平之下,以牟取暴利?我認為這是多此一問!試問有那一個僱主會嫌錢多?問題是,他們能否如願?同樣道理,有那一個消費者不想買平靚正的貨品?問題是,他們能否如願?是的,人皆自私,能否如願,取決於競爭的結果。正所謂物以罕為貴,求過於供,價格上升,反之亦然。如果僱主有意(牟取暴利)或無意(訊息不完全)把工資定在均衡水平之下,便要冒請不到人的風險。即使有人糊裡糊塗的受聘,長遠而言,他們必會知道上當,於是另謀高就。僱主若要減低流失率,就要增加工資。這就是市場的自我調節功能。

當然,上述的調節功能是需要時間的,如果政府當機立斷,在勞動市場出現失衡時,立刻推行最低工資,就能快市場一步,保障弱勢社群。但又回到前述的兩個老問題:政府如何判斷那些行業的工資是「人為地」被壓在均衡水平之下,而不是出於競爭的結果?政府又怎樣知道均衡工資是在那一個水平?萬一定高了,後果可大可小。

刊於 AM730, 2月10日號